2025-05-27 09:45:00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利企效率,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5月26日,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告,决定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事项全面启用电子证明,具体如下:实施时间及范围自2025年6月1日起,在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