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政风热线直播预告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民生热点9问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2 15:23:00    

7月8日上午9:00,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燕枫将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在线回应企业群众关切。

为让企业群众更好了解相关政策,省生态环境厅梳理企业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权威解答。

热点问答

一、我是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为抢占市场机遇需要上项目,希望项目前期环保相关的审批手续能简单、高效,目前有哪些相关政策措施,我们企业是否适用这些政策措施?

按照传统模式,企业新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要先获得环评(环评目录外项目除外),在排污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这两项环保手续需要分开实施,整个过程环节较多,容易导致企业错失市场发展良机。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去年11月开始,我省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举措。具体来说,就是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企业,若建设污染小、风险低的项目,企业在报批环评时同步申请排污许可证,一次办结两项环保手续。“两证审批合一”是普适性政策,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已发布相关政策。通过“两证审批合一”,为企业节省环评、排污许可审批办理时间。例如,扬州某一企业急需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市生态环境局仅用一周就帮助企业顺利办成“两证”,获得企业认可。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33个企业(项目)通过“两证审批合一”方式取得“两证”。后续,我厅将持续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支持企业优质项目快速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力美丽江苏建设方面,围绕绿色金融政策创新升级,生态环境领域有哪些具体的创新或者优化举措?

我厅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环基贷”政策,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全省治污攻坚能力,相较于以往的绿色金融政策,主要实现了三方面的创新。一是实现了项目收益性与公益性的有效结合。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公益性强、收益性弱,往往依赖财政投入。“环基贷”政策通过与国开行江苏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设计长期限、大额度的融资机制,更好地满足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二是实现支持方式的创新。前期,我厅已推出“环保贷”“环保担”两款绿色金融产品,主要通过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方式,对环保项目进行担保增信。为进一步降低公益性强、收益性较弱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成本,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环基贷”政策则倾向于对利率符合政策要求的融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单个企业年度可享受贴息金额最多可达1000万元。三是实现合作模式的创新。与“环保贷”“环保担”均设立金融机构合作门槛不同,“环基贷”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降低门槛,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只需提交《江苏省“环基贷”合作银行承诺书》,即可开展“环基贷”业务。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合作银行清单,提升金融机构参与服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

三、我们是一家小型加工企业,除有价值的废金属外,每月还产生几百公斤的边角料和包装废料,请问能否安排合规机构来我们这里收运?

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是推动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一是强化法规保障。推动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条例》第九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固体废物回收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二是完善架构设计。2024年起,我厅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全省固废信息系统申报,其中已要求污泥、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后面还会逐步扩大范围,为收运体系建设打好信息化基础。三是加强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厅结合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奖励资金,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专业化分拣、智能化收运、高值化利用体系建设;会同金融机构推出“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等绿色金融政策,中小型企业可按需申请。目前,无锡江阴、常州新北、苏州吴江等地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已初具规模、初显成效,相信其他地方在后续也将逐步推开。

四、我是一家企业负责人,了解到今年国家部署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请问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在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五、我因违法行为破坏环境受到行政处罚,有意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苏环规〔2023〕1号)等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明确包括: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20修正)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修复期间的监测、监管费用,以及修复完成后的验收费用、修复效果后评估费用等。

江苏鼓励多样化赔偿方式,若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不足,特别是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在提供全额有效财产担保的情况下,可协商采取分期赔付、延长缴纳期限,或通过提供生态环保劳务(如参与植树造林、环境警示教育宣传)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

六、最近听说除了工业污染治理外,机动车尾气这样的移动源污染也要治理,请问要怎么治理呢?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全省大气污染来源解析结果,移动源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达到31.3%,已超过工业和燃煤,其中,中重型柴油货车数量占汽车保有量的3%,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80%,因此柴油货车是移动源治理的重中之重。针对移动源污染治理,我们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减”的方面,依规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推进老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车主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报废更新补贴。二是“增”的方面,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减少移动源尾气排放。三是“管”的方面,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持续推进使用环保水平更高的车辆和机械。四是“打”的方面,依法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机动车达标排放。

七、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噪声污染议题,鉴于其对公众生活质量的严重影响,江苏省在噪声监测领域采取了哪些行动?

省生态环境厅在噪声监测领域已实施一系列举措。首先,今年我省实现了声环境质量监测从手工向自动化监测的飞跃,现已建成201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覆盖13个设区市的主要区域和敏感点位并接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平台实施统一运维管理。其次,从今年起,我省将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对城市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达标率进行评价,并定期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的“生态环境质量”专栏发布相关信息。截至目前,1-5月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1%、夜间达标率为84.9%,欢迎公众登录省厅网站查阅详细数据。同时,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使用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自行监测并通过江苏企业“环保脸谱”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此外,13个设区市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划分工作。13个设区市均已印发部门工作职责分工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园区)、相关部门(单位)和噪声防治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噪声法13项条款的执法主体,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治框架。

八、今年初,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九部委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整县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江苏省会如何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制订《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等4大重点任务、18项具体工作,整县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以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抓手,统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绿美乡村建设等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将会同省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国家《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效评估,完善政策支持,推动全省各地早日建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江苏的底色,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九、我家靠海边,现在海边建设的很漂亮,听说国家在开展美丽海湾评选,邻近的评上了,但我们这边却没有,请问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评上国家级美丽海湾?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价方法(试行)》,将美丽海湾划分为亲海宜居型、生态保育型、绿色产业型三种类型,沿海地区可结合海湾自身特点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参加评价。美丽海湾的评价指标共10项,综合了生态本底、环境治理、社会感知、特色发展等多方面:涵盖海湾水质、生物保护等生态基础指标,入海污染治理、环境应急等治理举措,公众满意度等社会反馈,还有亲海宜居、生态保育、绿色产业等特色推进情况,同时预留地方特色指标空间,全方位衡量建设成效。不仅海湾总体评价要达到要求的分值,且单项指标也要符合相应要求,方可被评为国家级美丽海湾。美丽海湾建设是为了改善海湾生态环境,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优质生态空间,为公众提供优美海洋环境与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进而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高品质海洋生态支撑沿海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美丽海湾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图片

江苏12345“热线百科”


来源:江苏12345

编辑:蔡阳艳

审核:张翔



相关文章

贵州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5-07-03 09:15:00实时讯息

政风热线直播预告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民生热点9问

2025-07-02 15:23:00实时讯息

青海发布2025年营商环境蓝皮书

2025-07-02 09:08:00实时讯息

蒙自市召开“谋跑争干促”专项行动第三次调度会议

2025-07-01 17:43:00实时讯息

温泉产业富农家

2025-06-30 06:34:00实时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