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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去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医保基金支出超过1000亿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2 11:44:00    

7月1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披露,2024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医保基金支出超过1000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

据悉,2018-2024年,我国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24年获批数量达48种,是2018年的5倍以上;今年上半年已近40种,呈现出井喷效应。

《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等5方面16条举措。

医保真金白银支持创新。王国栋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医保基金支出已达4100亿元,带动药品销售金额超6000亿元。2024年当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基金支出已超过1000亿元。

同时,王国栋指出,我国创新药虽然高速发展,海外BD、NewCo热潮涌现,新药研发管线增加,但一些领域也存在跟随创新多、同质化严重、临床价值优势不明显等问题。为了更好引导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向,避免陷入内卷化竞争,医保部门在真支持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若干措施》中对此也有安排,体现在以下方面:

研发方面,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提升创新效率。

医保准入方面,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医保支付标准,通过建立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的多维度价值评估体系,完善测算方法,更好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探索推动真实世界数据在医保准入、续约等方面的应用。

临床应用方面,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对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经审核评议程序后支付。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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